我不要男朋友只需要一条公狗 第一次喝啤酒,味道很苦,有点晕晕的。 「死了都要爱,不淋漓尽致不痛快……」借着酒精让我爬上高八度,在灯光昏暗而富丽堂皇的KTV里,我尽情的吼着这首歌,迎来稀稀拉拉的掌声。在同学聚会上我重新认识了我的同桌,一个喜欢穿牛仔的英俊男孩,他的网名叫鹏这是一次难忘的聚会,就在那天,鹏舔了我的鞋…… 「对不起,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……」,他不小心把杯子打翻,啤酒洒到了我的鞋上,整只脚湿漉漉的,他着急去拿纸巾。我冷冷的看着他,因为酒精的缘故,我说出一句改变他命运的话,「给老娘舔干净,老娘就不怪你」,说着我就哈哈大笑起来。昏暗的灯光下,我能感觉到同学们心理异样的变化,十几双眼睛几乎同时注视着刚刚发生的一切... ...